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教技司〔2019〕179 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完善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布局,引导高校围绕国家急需的关键领域加强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攻关,发挥高校在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支撑作用。拟围绕关键领域,组织建设布局一批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新建工程中心项目重点围绕核心关键领域、新兴空白和薄弱领域,主要包括:国家安全、人工智能、先进材料、数字技术、高端芯片与软件、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生命科技。
2.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所提建设项目应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立足本校学科优势特色,新建工程中心不得与本单位已有国家和教育部平台重复、雷同。
二、申报流程
1.采取限项申报。各教育部直属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分别推荐申报建设项目1项,我校向山东省教育厅推荐1项,省教育厅组织评审后推荐申报建设项目1项(原则上不再推荐部省合建高校),工信部推荐申报建设项目不多于4项,中央统战部和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分别推荐申报建设项目1项。
2.请有意申报人员提前与科技处联系告知,并按照要求撰写《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6月17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 5 份送科技处,电子版材料发送到科技处邮箱qsdkyc@163.com。
联系人:武楠
联系电话:0537-4456151
科技处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