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学校于2022年12月发布了《科学技术类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校字[2022]61号),明确了各类科学技术类项目资金中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的使用管理。针对报账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对间接经费的使用及绩效提取存在的疑惑,特作如下说明:
1. 间接经费的使用
结合不同学科特点,间接费用按照不超过项目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并实行总额控制,具体比例以国家最新文件及项目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为准,没有具体规定的按照以下比例:
5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不超过30%;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25%;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20%。
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比例不超过60%。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或合同对管理费提取有明确规定的项目,按照规定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纵向科研项目管理费按项目到款总额的 5%从间接费用中提取,所提取的科研项目管理费的 50%由学校统筹使用,50%用于支持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单位的科研发展。横向科研项目科研管理费按到账经费的5%提取,由学校统筹使用(自2022年《科学技术类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校字[2022]61号)通知下发之后立项的横向项目不再收取管理费)。间接经费扣除管理费后的剩余资金归项目组使用,拨付到项目负责人的财务账户。(有间接经费项目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以及其他在项目计划书或任务书中明确规定有间接经费的项目,其他无间接经费的项目无法提取绩效支出)
项目组间接费用为项目间接费用扣除管理费的剩余资金,可全部用于项目绩效奖励,也可用于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
包干制相关项目绩效奖励只能发放项目负责人。
2.绩效提取流程
项目负责人查询自己财务账户上间接经费的数额,根据项目组的进展及项目组成员的实际贡献,对项目组进行绩效奖励。项目负责人填写《曲阜师范大学科技项目绩效支出申请表》(附件),经学院、科技处审核盖章后,随绩效支出单据(曲阜师范大学支出凭证,付款内容为:***项目绩效)一并报送财务处。
绩效支出每年集中办理两次,时间为每年的6月份和12月份。请绩效分配的责任人-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参加人员在相应时间段内对项目实施所做出的实际贡献,按照绩效支出的预算额度统筹安排提出绩效支出发放方案,并填写《绩效支出申请表》,绩效支出需根据实际的科研进度分段发放,在任务书约定的科研任务未完成前,不得将绩效全部支出。请老师们注意好时间节点,以免错过绩效发放时间。
科学技术处
2023-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