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间接经费的使用及绩效提取的说明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学校于2019年11月发布了《科学技术类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校字[2019]74号),明确了各类科学技术类项目资金中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的使用管理。针对报账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对间接经费的使用及绩效提取存在的疑惑,特作如下说明:
1. 间接经费的使用
直接经费为500万元及以下项目的间接经费数额不超过(直接经费金额-设备购置费)×30%,申请时无需项目负责人预算,立项后自动生成,按年度拨付给学校,由学校统筹使用。按照项目管理办法或合同对管理费提取有明确规定的项目,按照规定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纵向科研项目管理费按项目到款总额的 5%从间接费用中提取,所提取的科研项目管理费的 50%由学校统筹使用,50%用于支持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单位的科研发展。横向科研项目科研管理费按到账经费的5%提取,由学校统筹使用。间接经费扣除管理费后的剩余资金归项目组使用,拨付到项目负责人的财务账户。(有间接经费项目为:2015年及以后立项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17年及以后立项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17年及以后立项的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以及其他在项目计划书或任务书中明确规定有间接经费的项目,其他无间接经费的项目无法提取绩效支出)
项目组间接费用为项目间接费用扣除管理费的剩余资金,可全部用于项目绩效奖励,也可用于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
2. 绩效提取流程
项目负责人查询自己财务账户上间接经费的数额,根据项目组的进展及项目组成员的实际贡献,对项目组进行绩效奖励。项目负责人填写《曲阜师范大学科技项目绩效支出申请表》(附件),经学院、科技处审核盖章后,随绩效支出单据(曲阜师范大学支出凭证,付款内容为:***项目绩效)一并报送财务处。
绩效支出每年集中办理两次,时间为每年的6月份和12月份。请绩效分配的责任人-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参加人员在相应时间段内对项目实施所做出的实际贡献,按照绩效支出的预算额度统筹安排提出绩效支出发放方案,并填写《绩效支出申请表》,绩效支出需根据实际的科研进度分段发放,在任务书约定的科研任务未完成前,不得将绩效全部支出。请老师们注意好时间节点,以免错过绩效发放时间。
科技处
202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