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依法治校,规范合同管理,严格合同责任,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促进教学、科研等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曲阜师范大学合同管理办法》(校字〔2020〕4号)要求,各类科学技术类纵向及横向合作协议书签订应严格履行合同签批手续,填写合同审批表。一般合同由承办部门、归口部门审核通过后,报请学校办公室加盖学校行政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正式合同文本加盖学院、部门印章为无效合同,责任由签约人承担。重大合同由承办部门、归口部门、法律事务科审核通过后,报请分管校领导上校长办公会或常委会审议通过后签订,由校长或校长授权代表代表学校签署,一事一授权。
附件1:曲阜师范大学合同管理办法
附件2:一般合同审批表
附件3:重大合同审批表
科学技术处
2020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