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针对学校署名第一的发明专利,给予授权三年内维持费资助,由发明人缴纳授权当年及随后两年的专利维持费,发明人持三年国知局票据、发明专利证书的打印单及汇总报表电子表,交所在单位汇总。所在单位统一汇总后交学校科技处处理。
注意:1、维持费可以提前缴纳。可以后两年维持费提前一并缴齐,取得三年维持费所有票据进行报销;
2、按照学校财务规定报账,不重复报销;报销当年开具的国知局票据(抬头:曲阜师范大学);
3、票据、证书打印在同一张纸上,并保证票据的清晰度;
4、及时配合完成学校交代的知识产权发明的工作,如成果录入科研系统工作,成果征集、推广等转化工作。
5、三年维持期内,积极转化;三年后,自己主动缴纳专利维持费,专利不能无故失效;确定没必要维持的,提前半年提出拟放弃维持申请。
6、报销时间每年11月底,主动提交。
科学技术处
2024年10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