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及个人:
2014年山东省高校科技发展计划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已经下达(立项名单见附件1)。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管理办法》(鲁教科字〔2009〕3号),高校科技计划项目须签订《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立项人员下载并填写附件2《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正反面打印纸质合同书一式三份,主持人及项目组成员签字后,于2014年6月4日前送至科技处(曲阜校区科技楼503室,日照校区会馆三楼科研处办公室)。
二、《合同书》中各项内容,除“资助经费预算”表按附件的资助额度填写外,其它各项内容(研究目标、内容、技术经济指标、成果形式和水平、自筹经费额度)必须依据报送的《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如实填写,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变化,请附说明。科技处将对《合同书》进行严格的审核。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
联系电话:0537-4456134
联系人:于健
科技处
2014-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