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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的通告
2014-01-13 00:00 暂无 

 

各有关院系、项目申请人:

为做好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资助结构与资助政策调整和规定

自2014年开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结构和资助政策做部分调整和规定,详细内容见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4xmzn/index.html)。

(一)取消部分项目类型。

  取消的项目类型包括: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青少年科技活动项目和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

  (二)合并与调整部分项目类型。

  1.不再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但允许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申请面上项目。

  2.原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合并为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3.原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更名为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4.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不再实行部门推荐申请方式,改为申请人通过依托单位直接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申请。

  (三)上两年(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四)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五)避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复资助。

  1.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提交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2.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项目申请

    (一)申请书撰写方式

除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书采用离线方式撰写外,其他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特别注意的是今年青年项目申请时要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二)申请人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2. 合作单位公章是指对方的“法人单位” 红章且不能超过两个合作单位,请及早联系。

3. 2014年度申请书撰写采用离线和在线两种方式(撰写流程可参考附件2):

(1)采用离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于2014年1月15日后访问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下载2014年版申请书,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按照“工作进度安排”向科技处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和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包含附件材料)。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报离线类项目的老师,无需登陆ISIS系统。

(2)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科普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等。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向科技处索取用户名和密码(步骤为将常用邮箱地址、姓名、院系、职称等发送至邮箱qsdkyc@163.com,并注明申报基金类别,系统会将用户名和密码发送电子邮件到登记的邮箱里),登录ISIS系统,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电子化的附件材料不要过大,以免ISIS系统不能正常转换PDF文件。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

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三)参与外单位国家基金项目的申请人,请下载并填写附件4(参与外单位国家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本人携带承诺书到科技处办理合作单位盖章手续。

三、工作进度安排

2014年1月15-2014年2月23日,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论证申请书

2014年2月24-2014年3月2日,院系组织专家对本单位人员申请书进行论证、审查

2014年3月3-2014年3月6日 ,项目负责人进行最终的修改和定稿,并逐一对“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书形式审查要点表”(附件3)进行审查、签字,务必每项都认真核实,尤其是项目组成员亲笔签字一项。

2014年3月7项目负责人将定稿的申请书电子稿(文件名格式:院系姓名,离线填写的为检查保护后的word文件,在线填写的为生成的pdf文件)、相同编号的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形式审查要点表(一式一份)送至科技处(曲阜校区请于3月7日上午送至科技楼503室,日照校区请于3月7日上午送至会馆2306室)电子稿发送至:qsdkyc@163.com ,因涉及项目组人员查重、科技处审核盖章、邮寄等方面的事宜,请老师们务必于截止日(3月7日)前完成电子稿及纸质稿的报送,以免耽误学校整体的报送进度。(欢迎各位专家及申报老师加入曲师科技基金交流群 197749693 进行基金交流,加入时请注明单位和姓名)

四、其他事项

(一)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2014年5月5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二)对ISIS系统操作和电子文件下载、录入、上传有困难的申请人,请向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中心咨询。

(三)咨询电话

1.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 010-62317474

  2.各项目类型咨询电话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 010-62327230,010-62325557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等 010-62326872,010-62325562

  重大研究计划、重大项目、NSFC-广东联合基金、NSFC-云南联合基金、NSFC-新疆联合基金、NSFC-河南人才培养联合基金、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等 010-62328484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 010-62327001

自然基金委各部门电话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jgsz/04/

(四)相关网址

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 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

科技处网站:http://kjc.qfnu.edu.cn

面上项目离线填写申请书下载地址:http://isisn.nsfc.gov.cn/egrantres/miniiris/News.asp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

联系人:于健

联系电话:0537-4456134 

24小时在线qq群:197749693

科技处

2014-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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