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曲阜师范大学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计划安排,现组织申报2013年度曲阜师范大学科技计划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所申报项目应系关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明确的应用前景或较高的理论价值;
2、项目近期可望取得预期成果或阶段性成果,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成果需具有自主性知识产权;
3、具有较好的科研工作基础,具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
4、创新性强、潜力大、有望成为上级各类立项课题的项目优先考虑。
二、申请者应具备的条件
1、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一定的前期研究成果,具备开展研究工作的基础条件和研究时间的教学科研人员。
2、鼓励具有博士学位的年轻教师积极申报,40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学者重点资助;
3、曾获得过曲阜师范大学科研基金项目资助者,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
4、在读研究生、目前在外而不能返回的人员、目前正在主持或已完成各类科研项目的人员,暂时不得申请本年度校科研基金项目;
三、申报指标
1、教学类项目、一般管理类项目等不列入立项范围;
2、课题仍实行限项申报,各单位课题申报数(含申报社科类项目数)最多不超过2项;
3、科技处将对各单位申报项目审查资格,审核不通过的项目,单位不再递补。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
1、相关表格请到附件下载。请各单位抓紧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论证、申报,经单位讨论后于6月8日将申报材料(申请表一式3份,加盖公章的项目汇总表一份)统一交科技处(曲阜校区:科技楼503;日照校区:会馆2306),同时将申报书、汇总表的电子版发至qsdkyc@163.com;不受理个人申报。
2、各单位在申报课题时须同时上报上一年度校基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附件2)。
3、本项目立项后要尽快开展工作,研究时间统一定为“2013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务请按时完成。项目结题时至少提交1篇A类核心期刊论文,且论文务必标注“曲阜师范大学学校级基金资助”字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成果。
4、本年度应结题的校级项目,可暂不提交进展报告,如已经完成可在本次材料收集时提交结题报告,也可在下次集中结题时提交结题报告。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
联系电话:0537-4456134
联系人:于健
科技处
2013-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