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从2018年度起理论物理专款在全国范围资助“理论物理专款博士后项目”,鼓励从事理论物理研究的入站博士后开展创新研究工作,培养理论物理学科领域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具有理论物理的学习经历,获得博士学位3年内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2018年8月31日前入站,2019年12月31日未出站的博士后;
2.入站从事理论物理学科相关问题研究;
3.35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申请人以在站的单位作为项目的依托单位提出申请,申报与管理程序与科学基金项目同;申请书后附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申请书的相应栏目中要写明获博士学位的时间、博士导师的姓名和博士论文的题目;入站后指导导师的姓名和研究方向等信息。
二、评审与资助
1.理论物理专款学术领导小组及特聘的学术专业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申请项目进行会议评审。
2.每年度申报、评审一次。每年度拟资助30项左右;直接费用资助强度18万元/期。对工作成绩优秀,又延续做一期的(已有确认文件),可申请延续资助一期。
三、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经费:只有直接费用,没有间接费用。
2.资助期限:1年(2019年1月~2019年12月)。
3.申请书格式务必严格按照以下格式填写:① “资助类别” 选择:应急管理项目;②“亚类说明” 选择:科学部综合管理项目;③“附注说明”选择:科技活动项目(理论物理专款);④“申请代码1”必须填写:A05;⑤申请书正文开头必须说明申报的项目类型:“理论物理专款博士后项目”;⑥正文部分按照理论物理专款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或未填写的申请项目将不予受理。
4.申请书采用在线撰写方式,电子版请在2018年10月8日—10月10日期间由申请人通过基金委项目申报系统上传,纸质版材料签字后一式两份请于10月10日12:00前报送至科技处(科技楼504房间)。
联系人:武楠
联系电话:0537-4456151
科技处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