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xml:namespace>
2013年高校科技发展计划资助经费项目已经下达(详见鲁教科字[2013]8号)。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管理办法》(鲁教科字[2009]3号),高校科技计划项目须签订《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经费项目《合同书》样本见附件1。
二、资助经费项目《合同书》(一式三份)由项目负责人(附件2)填写后,于2013年5月8日前送至科技处(曲阜科技楼503室,日照会馆2306室)。
三、《合同书》中各项内容,除“省教育厅资助经费预算”表按鲁教科字[2013]8号文批准的资助额度填写(附件2)外,其它各项内容(研究目标、内容、技术经济指标、成果形式和水平、自筹经费额度)必须依据报送的《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如实填写,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变化,请附说明。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
联系电话:4456134
联 系 人:于 健
科技处
201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