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资助项目结题等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现将2015年度省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山东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以下统称为省基金)项目结题工作以及年度进展报告提交等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年度进展
所有未结题的省基金各类项目均需填写2015年度进展报告。项目负责人登录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系统网站在线填写,(网址:www.sdnsf.gov.cn),经依托单位审核后网上提交。不需提交进展报告纸质材料。
进展报告的填报时间:2015年10月12日9:00至11月2日16:00.
二、项目结题
2012年度(含)之前立项的省基金各类待结题项目,达到结题要求,项目负责人在系统内(网址:www.sdnsf.gov.cn)提交结题报告,经依托单位审核后进入网上结题评审。拟提前结题的项目若达到结题要求,需要提前联系科技处,目负责人再登录系统填写结题报告,结题流程同上。
(一)时间安排
结题报告提交及审核分两个时间段集中进行。
第一时间段:2015年5月18日9:00至6月5日16:00网上提交结题报告、依托单位审核;
2015年6月22日至7月3日,结题报告纸质材料报送至科技楼504办公室。
第二时间段:2015年10月12日9:00至10月31日16:00网上提交结题报告、依托单位审核。
2015年11月23日至12月4日,结题报告纸质材料报送至科技楼504办公室。
(二)填报要求
请使用附件1中的结题报告模板,按照要求如实填报。注意填写结题报告前,请先确认在系统内填写年度进展报告。
(三)纸质材料
网上结题评审专家评审结论反馈后,项目组可在系统中导出纸质材料送我处盖章。
结题报告一式三份,内容要求完整、真实、规范。包含叙述研究状况的结题报告正文、主要研究人员名单、财务决算表(需要财务处、审计处签字盖章)、结题成果表、结题专家评审意见表、已发表的论文首页及标注资助页,另需附上资助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三、 信息公开与后续成果跟踪
为促进学术交流,便于社会监督,拟将省基金资助项目的完成情况(如项目结题报告等)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对于涉及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项目承担人可注意适当规避。
为评估基金效能,已结题项目的负责人仍可使用原账号登陆管理系统,填写结题后三年内的相关研究进展(主要包括取得的国家级项目立项情况,获得的成果、奖励,以及发表的高水平论文等),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四、 注意事项
(一)请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合理安排工作,注意时间节点。截至2015年11月2日16:00未提交结题报告的,视为有省基金在研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16年度省基金各类项目。
(二)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须会同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对经费决算进行认真审核,保证科研经费规范使用、专款专用。
(三)拟提前结题的项目,若达到结题要求,需要提前联系科技处。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填写结题报告。
(四)延期、中止或者调整课题组成员信息的项目,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及时向基金委办公室提出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除需继续填写年度进展报告外,还应在网站填写提交延期报告并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提交基金委审核。
2009年(含)之前立项且在2014年结题审核通过的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2015年度省基金各类项目。
2014年12月1日16:00前未提交结题报告的负责人不得申报2015年度省基金各类项目。
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
联系电话:0537-4456153
联 系 人:杨尚国
技术支持:0531-87970849 王老师
科技处
201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