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现已启动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推荐工作,现将教育厅转发的《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教育部提名工作的通知》(科技司【2018】445号)转发给相关单位,请我校各单位组织拟申报2019年度国家奖的项目抓住时机积极踊跃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拟通过教育部提名的项目/人,必须符合《通知》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被提名人所在单位必须为高校。
2.已获得省部级一等奖(含)及以上奖励(包括2018年度已推荐的直报项目和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拟授奖项目)。
二、推荐材料报送
请于2018年12月12(周三)前,将本单位拟申报名单及相关材料(格式见通知附件1、2)报送科技处502,电子稿发送qsdkyc@163.com。
科技处联系人: 苏庆华 0537-4456153
教育部科技司综合处(通用项目)联系人:王骁 010-66096298
科技处
2018.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