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有关事项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为做好2013年应结题项目结题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事项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条例》和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见附件4、5、6),在项目研究工作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见附件3填写说明)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结题报告等纸质材料应双面打印并装订,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报告原件一式两份(纸质材料要求见注意事项的第5条及附件3)。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3.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通过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书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二、关于填写项目结题报告的注意事项
1、结题报告应于2014年2月10日前在网上提交,等科技处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纸质材料。报告提交后,科技处会在1-3个工作日予以审核,请注意查看系统状态。对存在问题的报告,将在系统中给出修改意见并予以撤回,请按照意见要求尽快修改后重新上传,等待再次审核。
2、填写经费决算表请注意:经费使用情况可通过我校财务处查询,请确保每一项经费支出后都有备注的文字说明。
3、纸质报告提交注意事项:项目负责人请在“项目负责人承诺”、“经费决算表”、“经费使用说明表”三处签字。“经费决算表”财务负责人、“经费使用说明表”财务部门意见两处请到学校财务处盖财务章。“经费使用说明表”审计部门意见请到审计处(科技楼四楼)审计盖章。
4、各学部有特殊要求的应严格执行。
5、附件材料,随纸制结题报告,提供所要求和其他必要的材料。
(1)提供不超过6篇代表性论著的原件或复印件,且放在最前面,其余论著提供首页和有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页的复印件,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供封面复印件。装订顺序须与研究论著目录中的排序一致;
(2)已录用的稿件除首页和标注页之外,须附编辑部录用证明的复印件;
(3)大会特邀报告须提供邀请函以及会议文集有关目录的复印件;
研究成果附件(科学技术鉴定证明书、奖励证书、专利证书的复印件),装订顺序须与研究成果目录中的排序一致。
6.填写结题报告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参考ISIS系统未登录界面左下角“常见问题”中“进
展/结题报告”
三、关于项目结题报送时间
各项目负责人应在2014年2月21日前将结题报告纸质材料送所在单位科研秘书处,由科研秘书于2月22日前统一报送至科技处。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等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理。
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
联系电话:0537-4456153
联系人:杨尚国
科技处
2014-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