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负责人:
2015年高校科技发展计划资助经费项目已经下达。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管理办法》(鲁教科字〔2009〕3号)规定,高校科技计划项目须签订《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方式
从今年开始,《合同书》将通过“山东省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平台”(http://211.86.62.60)网上填写、网上审核、在线打印。
二、时间安排
6月12日前,项目负责人完成网上填写、上传;
6月20日前,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完成网上审查、上传;
7月10日前,教育厅完成网上审核;
7月15日前,项目负责人和学校科研管理部门通过系统下载打印纸质版《合同书》,签字盖章后,统一报送教育厅科研处。
三、有关要求
1.今年,教育厅对《合同书》进行了修订,分为资助经费和自筹经费两类。
2.《合同书》中,经费预算表按鲁教科发〔2015〕1号文批准的资助额度或自筹经费额度填写(数额咨询学校科技处李老师),其它各项内容(研究目标、内容、技术经济指标、成果形式和水平等)必须依据报送的《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如实填写,不得随意变更。
3.纸质版《合同书》一式三份。资助经费项目《合同书》由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单位与教育厅签订;自筹经费项目《合同书》委托学校与项目负责人签订,报教育厅备案一份。
4. 签订合同的账号和密码和申报项目时是一样的。
5.下载后的合同书电子版发送到qsdkyc@163.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
联系人:于健
联系电话:05374456134
科技处
201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