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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2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资助课题研究工作总结的通知
2016-04-29 00:00 暂无 

关于上报2012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

资助课题研究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现将2012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以下简称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总结验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2012年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的负责人登录“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http://211.151.90.194/bsdjj),下载《2012年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资助课题研究工作总结》(以下简称《工作总结》)结题模板。课题负责人填写完成《工作总结》并校验加锁后将生成的数据文件(命名方式为:课题编号.dat,dat文件的大小不得超过5M,否则无法上传到系统),于5月20日前发送至47240007@qq.com。。

2、课题负责人填写完成《工作总结》并校验加锁后将《工作总结》打印一份,按填写要求完成签章(签名)后报送科技处504办公室

3、请在2016年5月23日前,将每个资助课题《工作总结》中的《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向科研基金资助课题财务决算表》由课题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审计负责人签章后,一式一份报送科技处504办公室。

4、根据《关于组织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论文稿件的通知》(教技发中心函[2004]19号)的要求和课题申报承诺,在研课题结题前应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网站(http://www.paper.edu.cn)“首发论文”栏目发布2篇及以上论文,或者在《中国科技论文》(中文核心期刊,网址为http://journal.paper.edu.cn)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论文。

5、对因故未能完成的2012年度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课题负责人应提交书面报告说明情况申请延期结题,学校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统一上报,由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审批后备案。

6、联合资助项目的财务决算表按照实际到账经费填写,但是要在表格中备注上省教育厅未拨付经费。

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

联 系 人:杨尚国

联系电话:0537-4456153

电子邮件: 47240007@qq.com 

 

 

科技处 

2016.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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