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山东省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广大统计工作者积极开展统计科学研究,促进统计科学进步和创新,深化统计学术交流,省统计局将于近期组织开展“第十一届山东省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设奖情况
评选活动面向全省。申报范围限于集体或个人于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内完成的在统计基础理论、统计应用和统计信息技术等方面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不包括单纯的社会经济形势分析报告。评审按照书籍类、课题类、论文类和信息化成果类分别进行,每一类分别设一、二、三和优秀奖四个等级。
二、申报材料
各类参评成果均需提供纸质版成果和申报表(各三份);申报课题类、论文类和信息化成果类的评奖还需要提供成果和申报表的电子版。申报表(附件1)按要求逐项填写,签署单位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科技处统一盖章)。参评成果汇总表(附件2)只需发送电子版。
申报活动截止日期为5月22日。
三、评审与表彰
省统计局将聘请有关部门、高校的专家、学者组成评委会,对参评作品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审,对获奖作品颁发证书并推荐参加国家统计局开展的全国统计科研优秀成果评奖活动。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
联系人:杨尚国,0537-4456153;Email:47240007@qq.com;
省统计局联系人:王海波,(0531)86197879。
科技处
2017.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