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间接经费的使用及绩效提取的说明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学校于2017年6月份下发了《曲阜师范大学科学与技术纵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校字2017年25号],明确了纵向项目资金中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的使用管理。针对报账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对间接经费的使用及绩效提取存在的疑惑,特作如下说明:
1. 间接经费的使用
间接经费的数额一般为(直接经费金额-设备购置费)×20%,申请时无需项目负责人预算,立项后自动生成,按年度拨付给学校,由学校统筹使用。按照《曲阜师范大学科学与技术纵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校字2017年25号]规定,间接经费数额的30%由学校及学院支配,间接经费数额的70%归项目组使用,拨付到项目负责人的财务账户。(有间接经费项目为:2015年及以后立项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17年及以后立项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17年及以后立项的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以及其他在项目计划书或任务书中明确规定有间接经费的项目,其他无间接经费的项目无法提取绩效支出)
拨付给项目负责人的间接经费,可以全部用于项目绩效支出,也可以支出无法在直接经费中列支的如通用设备、公办用品、通用耗材、邮电通讯费、专利年费等费用,按正常报账流程报销。
2. 绩效提取流程
项目负责人查询自己财务账户上间接经费的数额,根据项目组的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果情况,对项目组进行绩效奖励。项目负责人填写《曲阜师范大学科技项目绩效支出申请表》(附件),经院系、科技处审核签字盖章后,随绩效支出单据(曲阜师范大学支出凭证,付款内容为:***项目绩效)一并报送财务处。
绩效支出每年集中办理两次,时间为每年的6月份和12月份。请绩效分配的责任人-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参加人员在相应时间段内对项目实施所做出的实际贡献,按照绩效支出的预算额度统筹安排提出绩效支出发放方案,并填写《绩效支出申请表》。请老师们注意好时间节点,以免错过绩效发放时间。
科技处
2018-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