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标志性科技成果及项目培育实施办法》(曲师大校字[2015]201号)精神,为做好省级三大科学技术奖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省自然科学奖项目
所提供代表性论文均应发表在JCR期刊分区3区以上刊物。
2、省技术发明奖项目
项目核心技术发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提供至少2件下述证明材料(其中包括至少1件授权发明专利):授权发明专利、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山东省地方标准、新药证书、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权证书等,且原则上近三年取得直接经济效益3000万元以上。
3、省科技进步奖技术开发类项目
项目核心技术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提供至少2件下述证明材料:授权发明专利、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山东省地方标准、新药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权证书,且近三年取得直接经济效益3000万元以上。
4、省科技进步社会公益类项目
项目核心技术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提供至少2件下述证明材料:授权发明专利、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山东省地方标准、新药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权证书、专著,或者提供至少5篇SCI、EI收录论文或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二、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拟申报省级三大科学技术奖培育的老师请填写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培育项目(人选)汇总表(附件2),并根据申报奖种类别填写相应的申报书(附件3-5)。请于2016年7月1日17:00前将汇总表及申报书(无需纸质附件)各一份报送至科技处504办公室,并将电子版汇总表、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发送至47240007@qq.com。
科技处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答辩,以确定培育的项目,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
联系人:杨尚国
联系电话:0537-4456153
附件1:标志性科技成果及项目培育实施办法
附件2: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培育项目(人选)汇总表
附件3:自然科学奖申报书
附件4:技术发明奖申报书
附件5:科技进步奖申报书
附件6:2016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
科技处
2016.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