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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的通告
2017-01-15 11:14  

各有关院系、项目申请人:

为做好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指南》及相关注意事项

请申请人仔细阅读《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 “申请须知”、“限项申请规定” 、 “预算编报须知”以及要申报的项目类型和所在学部的具体要求,详细内容见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指南》见www.nsfc.gov.cn。相比较2016年《指南》,2017年主要变化如下:

1.2017年将根据国家财政预算和项目申请情况,在保持资助规模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将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资助强度提高到25万元/项(管理科学部20万元/项,额度均为直接经费)。

2.为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及管理工作程序,从2017年起,申请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时不再提交单位推荐意见,但需提交学术委员会或与家组推荐意见。

3.管理科学部新增G03经济科学,其他申请代码进行相应调整和优化。

4.化学科学部新增B08化学生物学。

5.数理科学部和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的部分学科调整了申请代码。

二、项目申请

(一)申请限项规定

1.上两年(本次指2015年和2016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2.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等(其他类型项目见指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3. 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4. 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联合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以及资助期超过一年的应急管理项目等。不具有高级职称的申请者,当年申请及负责在研的项目数限为1项,参加项数不限;2017年结题的青年基金负责人可申请2017年度面上。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71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获取在线填写“用户名和密码”,流程请按照“关于受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信息系统账户申请的通知”( http://kjc.qfnu.edu.cn/info/1013/1435.htm )执行。

3.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并在“预算说明书”中逐条对预算表做详细说明。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4.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正文模板中的提纲及括号内的相关内容严禁删除,没有相关填写内容的地方请写“无”。

5.合作单位公章是指对方的“法人单位” 红章且不能超过两个合作单位,请及早联系。(详见《指南》中“申请须知”的相关规定)

6.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7.非全职聘用的境内外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基金项目,应当提供聘任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包含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的说明(加盖人事部门公章),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8. 在站博士后人员申请项目,需填写学校《博士后人员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承诺函》(见附件),电子版作为电子附件上传,纸质版附在申请书后上报基金委,否则不予受理。

9.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尤其是每页电子版和纸质版右下角的版本号必须一致)。

三、工作进度安排

2017年1月15日-2017年2月19日,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论证申请书。

2017年2月20日-2017年3月6日,院系组织专家对本单位人员申请书进行论证、审查,并联系同行专家和会评专家外审。

2017年3月6日-2017年3月8日 ,项目负责人根据反馈意见进行最终的修改和定稿,并逐一对“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书形式审查明细表”(见附件)进行审查、签字,务必每项都认真核实,尤其是项目组成员亲笔签字一项。

2017年3月8日-2017年3月9日,项目负责人将定稿的申请书以电子或纸质的形式交给本单位科研秘书审核,科研秘书审核通过后,在信息系统中在线提交申请书。

我校信息系统填写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9日23:00,请项目申请人在此时间前在线提交申请书,并打印正式版申请书 (带2017字样水印的,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需与最终的电子版版本号一致)、形式审查明细表(一式一份,见附件)送至单位科研秘书,由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后送交科技处(曲阜校区请于3月11日前送至科技楼504室,日照校区请于3月10日上午10:00送至会馆2338室)。因涉及形式审查、预算表审核、盖章、报送等方面的事宜,请老师们务必于截止日(3月9日)前完成电子稿网上提交及纸质申请书的报送,以免耽误学校整体的报送进度。ISIS系统在线提交及生成PDF申请书时,请老师们尽量避开高峰期。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

联系人:于健

联系电话:0537-4456134

科技交流qq群:197749693 (加入时请备注院系和姓名)

科技处

2017-1-10


附件【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形式审查明细表.doc已下载
附件【2017国家基金限项申请规定.pdf已下载
附件【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经费预算编制及注意事项.pdf已下载
附件【2017国家基金申请须知.pdf已下载
附件【在站博士后申报基金单位承诺函.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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