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工作通知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为做好2016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包括博士基金,以下统称为省基金)资助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进展报告填写
所有未结题的省基金项目均需填写2016年度进展报告。项目负责人登录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系统网站(www.sdnsf.gov.cn)在线填写,经依托单位审核后网上提交。不需提交进展报告纸质材料。
进展报告的提交时间:2016年10月10日9:00至11月10日16:00。
二、项目结题
省基金待结题项目负责人在系统内(www.sdnsf.gov.cn)提交结题报告,经依托单位审核后进入网上结题评审。拟提前结题的项目若达到结题要求,需要提前联系科技处,方可结题,结题流程同上。
(一)提交结题报告时间
分以下三个时间段集中受理网上提交、依托单位审核:
2016年3月7日9:00至3月30日16:00;
2016年5月16日9:00至6月13日16:00;
2016年10月10日9:00至11月3日16:00
(二)填报要求
请使用2014版结题报告格式(见附件1),按照要求如实填报。注意填写结题报告前,请先确认在系统内填写年度进展报告。
(三)纸质材料
结题报告一式三份,含结题报告正文、主要研究人员名单、财务决算表、结题成果表、结题专家评审意见表、已发表的论文首页及标注资助页、标志性成果复印件等,另需附上资助项目任务书复印件。要求内容完整、真实、规范。可在网上结题评审专家评审结论反馈后,从系统中导出,财务决算表需要财务处、审计处签字盖章后,报送科技处504办公室。
三、 科技报告及后续成果跟踪
根据《关于山东省科技计划科技报告工作的通知》(鲁科办法〔2015〕21号)相关要求,省基金资助各类项目实施科技报告制度,具体流程详见通知(/portal/index.php?c=main&a=show&id=474)。
为评估基金效能,已结题项目的负责人仍可使用原账号登陆管理系统,填写结题后三年内的相关研究进展(主要包括取得的国家级项目立项情况,获得的成果、奖励,以及发表的高水平论文等),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四、因未按时结题申报受限说明
项目组、依托单位截至2016年11月3日16:00未提交结题报告,视为有省基金在研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17年度省基金各类项目。
五、注意事项
(一)请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对经费决算进行认真审核,保证科研经费规范使用、专款专用。
(二)拟提前结题的项目,需提前联系科技处。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填写结题报告。
(三)延期、中止或者调整课题组成员信息的项目,应通过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及时向基金委办公室提出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除需继续填写年度进展报告外,还应填写提交延期申请表并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提交省基金委办公室。
(四)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管理系统网址www.sdnsf.gov.cn,用户名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如忘记密码可联系科技处处理。
(五)特别提示:一般情况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管理系统一般在截止日期前5天经常处于崩溃状态,请老师们尽量提前几天提交进展报告与结题报告。
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
联系电话:0537-4456153
联 系 人:杨尚国
省基金管理系统技术支持:0531-87970849 王老师
附件1:2014版结题报告格式
附件2:2015年应结题项目名单
附件3:省基金结题管理办法
科技处
201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