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鲁教科发〔2016〕1号),2016年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审拟于10月份进行。为做好申报与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对申报者和完成单位的要求。
1.驻鲁高校的教师和科研人员均可申报。
2.申报者须是对申报成果做出实质性贡献的人员,完成单位应是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均按贡献大小排序。
3.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由第一完成单位推荐,第一完成单位须为驻鲁高等学校。
4.由中外学者合作完成的论著,中国学者应为主要作者,且不存在知识产权权属争议,并由国外学术机构或人员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5.作为第一完成人申报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同一年度限报一项。
(二)对类申报成果的要求。
1.自然科学类成果:
(1)申报成果须符合《山东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
(2)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成果应公开发表(出版)二年以上(即2014年8月31日以前公开发表);技术研发、技术发明、技术推广成果要求项目整体技术已正式应用二年以上(以截止日期2016年8月31日计算)。
2.其他要求:
(1)成果署名单位与申报单位不一致的,应由原署名单位出具知识产权转授证明。
(2)多卷本著作、系列论文原则上应整体申报。作为整体申报的成果,必须是与书名或论文题目具有内在联系的系统研究成果。
(3)自然科学类外文成果名称须译为中文,人文社科类外文成果应附中文翻译稿,外文著作应附章节和主要内容中文翻译稿。
(4)教学研究成果,书评,教材类、宣传类、生活类、科普类、艺术作品类、文学创作类、资料汇编(含文集)类、综述类、《手册》与《指南》工具书类等文章和出版物不可申报。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果,不得推荐:
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或厅局(市)级科学技术奖的;在知识产权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署名等方面存在争议,尚未解决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且直接关系到人身和社会安全、公共利益的项目,尚未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涉及国家秘密的。
如有违反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6)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鲁发〔2015〕22号)精神,请各高校择优推荐在我省贫困地区致贫原因、资源条件和脱贫需求以及脱贫对策等方面取得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程序
(一)学校初评。各学院组织本单位老师预报名,于9月30日下午4点前将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47240007@qq.com。学校根据预报名名单,组织校内评审择优推荐,初评结果将在校内进行公示并无异议后,按申报限额报送。
(二)网上申报。本次评奖通过“山东省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平台”(以下简称“工作平台”,网址:http://211.86.62.60)申报。网上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平台为准,科技处将给学校初评通过的老师进行教师用户名和密码分配,老师们在网上进行上报工作。
2016年10月10日8:00网上申报平台开启,10月19日17:00网上申报截止。
(三)网上审核。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按照申报限额、条件及要求对本校推荐的项目进行网上审核,审核合格的项目方能上报。审核重点为:(1)申报资格是否符合规定;(2)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著作权是否存在争议,有无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3)引用的事实和数据是否准确,表达是否规范;(4)申报材料、申报手续是否符合本申报通知的规定。网上审核截至时间为10月20日17:00。
在申报过程中如遇到操作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531—88391680,学校科技交流QQ群号:197749693。
三、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网上审核完成后,通过工作平台在线打印以下材料:
自然科学类成果:《山东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推荐书(A表)》及附件材料1份、《山东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推荐书(B表)》及附件材料2份。附件材料包括:①代表性论文专著(著作原件,论文复印件);②他人引用代表性引文专著;③检索报告(项目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他人引用、JCR期刊分区检索报告结论,自引的引用不得列入;原件1份);④知识产权证明(发明专利证书及其权利要求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的复印件等);⑤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批准文件(推荐项目的鉴定意见、验收报告,权威部门的检测报告和证明,国家对相关行业有审批要求的批准文件等证明);⑥主要应用证明及效益证明(项目整体技术应用单位提供的证明,只提供重要的、有代表性的应用证明及效益证明,由法人单位盖章出具;原件1份);⑦知情同意报奖证明(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不是项目完成人的,须提供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出具的同意使用该论文参评的知情同意函);⑧其他证明。
推荐书从网上平台用A4纸双面打印,连同附件材料一起左侧装订成册(不要加封面)。B表及附件材料中不得出现个人及单位信息。
2.评奖结束后,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二)报送时间和地点。
曲阜校区:10月21号17:00前报送至科技楼504办公室;
日照校区:10月22号11:00前报送至会馆2338室。
请老师们注意各个时间节点,以免耽误了您的申报工作。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
联系人:杨尚国
联系电话:0537-4456153
附件:1. 2016年山东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2. 2016年山东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学科
3. 山东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4.《学科分类与代码》(GB/T 13745--2009)
5.山东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科技处
2016.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