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日照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根据《日照市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日科字〔2018〕13号)有关规定,日照市科技局组织开展2018年日照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及方向
根据日照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和科技创新发展重点任务,围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发展需求,以及全市重点学科、优势特色技术领域建设需求,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现代农业、海洋渔业等七大技术领域组建日照市重点实验室。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重点实验室
1.符合《日照市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所列基本条件;
2.依托单位重视科技创新,具备较完备的研发设施等科研条件,优先支持研发投入强度高,研发人才集聚能力强,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能力居同行业、领域国内先进、省内领先水平的创新型企业建设市级重点实验室。
(二)学科重点实验室
1.符合《日照市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所列基本条件;
2.科研基础设施条件较好,学科领域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先进、省内领先水平,具备高层次人才及研究团队。
三、申报要求
1.市重点实验室重点支持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需求开展的高水平原创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关键共性技术研究的创新平台建设。应避免与本单位现有省级实验室重复建设。可联合企业共同申报。
2.申报单位要认真编写申报书,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学校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实地考察,形成推荐意见,推荐至日照市科技局。
3.市级重点实验室统一命名为“日照市×××重点实验室”,英文名称统一为“Rizhao Key Laboratory of ×××”。
4.申报单位编制填写《日照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报书》(附件1),A4纸打印胶装成册(白色封面),一式三份,1月6日前将拟建设实验室名称告知科技处。1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交至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sdkyc@163.com。
联系人:武楠
联系电话:0537-4456151
科技处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