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即将开始,请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9xmzn/index.html)中的“申请须知”、“限项申请规定”、“改革举措”以及拟申报项目类型和所在学部的具体要求,根据学校19年国家基金申报动员会及2019年度科研工作大会布置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9年集中接收项目申请类型(15类)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二、部分涉及改革举措
1.重点项目和部分学科面上项目开展基于“鼓励探索、突出原创;聚焦前沿、独辟蹊径;需求牵引、突破瓶颈;共性导向、交叉融通”四类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申请与评审试点工作。
2.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再列出参与者,实行无纸化申报;在站博士后人员不再需要提供依托单位承诺函。
3.申请人与参与人简历代表性论著减少为5篇,论著外代表性成果和学术奖励不超过10项。
4.科研诚信承诺书列入申请书,申请人与参与者、依托单位和合作单位需签署承诺后方可提交。
三、申请限项规定
1.2017年和2018年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2019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2.2018年获得面上项目等(其他类型项目见指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2019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3.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以及2019年已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科学部项目。
4.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联合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以及资助期超过一年的应急管理项目等。不具有高级职称的申请者,当年申请及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参加项数不限;2019年结题的青年基金负责人可申请2019年度面上项目。
5.申请人通过不同依托单位申请和承担项目,其申请和承担项目数量仍然适用于限项规定。
6.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晋升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后,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限项范围,作为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
四、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5/),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获取在线填写“用户名和密码”流程请按照学校科技处网站“关于受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信息系统账户申请的通知( http://kjc.qfnu.edu.cn/info/1013/1435.htm )”执行。
3.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附件3)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并在“预算说明书”中逐条对预算表做详细说明。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4.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申请人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正文模板中的提纲及括号内的相关内容严禁删除,没有相关填写内容的地方请写“无”。
5.合作单位公章是指对方的“法人单位”红章且不能超过两个合作单位,请务必尽早联系对方盖章。(详见《指南》中“申请须知”的相关规定)
6.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7.非全职聘用的境内外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基金项目,应当提供聘任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包含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的说明(加盖人事部门公章),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8.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尤其是每页电子版和纸质版右下角的版本号必须一致)。
9. 涉及实验动物伦理审查项目需填写动物实验伦理审查表(附件2),联系科技处审核盖章后,在系统中上传。
五、工作进度安排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人) |
1 |
项目申请人填写论证申请书正文内容。 |
1月11日前 |
项目申请人 |
2 |
各学院组织校内专家对项目申请书正文内容进行论证并提出修改意见。 |
1月23日前 |
各学院 |
申请人登录系统在线填写申请书,生成pdf草稿后,打印一份草稿交科技处。 |
项目申请人 |
3 |
科技处对申请书进行第一次形式审查,并将结果反馈给申请人。 |
1月24至27日 |
科技处 |
4 |
申请人联系校外同行专家(要求见注1)进一步论证修改申请书。 |
2月12日前 |
各学院 申请人 |
5 |
学院组织召开国家基金申报项目答辩会,聘请论证专家不少于3人(要求见注2)。 |
2月24日前 |
各学院 科技处 |
6 |
申请人根据答辩会专家意见及第一次形审反馈意见修改申请书,形成定稿。 |
2月25日至3月7日 |
申请人 |
7 |
根据申报要求各学院统一报送申请书。 |
3月8日 |
科技处 各学院 |
8 |
科技处对申请书进行第二次形式审查,有问题的单独联系申请人修改。 |
3月9日-3月15日 |
科技处 申请人 |
9 |
科技处整理材料并加盖学校公章,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
3月16-18日 |
科技处 |
注:1. 所聘请专家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曾主持过国家基金项目,科技处将给予每个项目1000元评审补助,对于聘请专家为近三年国家基金委会评专家者,科技处将给予2000元评审补助。
2.答辩会论证专家中聘请近三年国家基金委会评专家不少于1人。答辩会日程安排和人员名单请提前和科技处沟通,由科技处支付专家评审费。
我校信息系统填写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8日00:00,请面上项目申请人在此时间前在线提交申请书,并打印正式版申请书 (带2019字样水印的,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需与最终的电子版版本号一致)、形式审查明细表(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均需提交,本人签字,一式一份,见附件1)送至单位科研秘书,由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后于3月9日12:00前送至科技处(曲阜校区送至科技楼504室,日照校区送至会馆2338室)。因涉及形式审查、预算表审核、盖章、报送等方面的事宜,请老师们务必按时完成电子稿网上提交及纸质申请书的报送,以免耽误学校整体的报送进度。ISIS系统在线提交及生成PDF申请书时,请老师们尽量避开高峰期。
联系人:武楠
联系电话:0537-4456151
科技交流qq群:197749693 (加入时请备注院系和姓名)
科技处
20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