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国科发奖〔2017〕196号)和《淮海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第七届淮海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推荐工作已正式启动。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第七届淮海科学技术奖项包括“淮海科技创新奖”和“淮海科技人才奖”两个奖种。
申报淮海科技创新奖的项目,应是在淮海经济区(包括淮南市,下同)内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取得的成果,或者以淮海经济区各市行政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为第一完成单位或者完成人的合作研究开发成果。
淮海科技人才奖主要授予淮海经济区域内在科学研究、科技创新、科学普及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科技专家、学者。
凡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及由于国家安全、保密等原因不能公开的项目,不属于淮海科学技术奖评奖范围。
二、申报条件
(一) 淮海科技创新奖提名条件
被提名淮海科技创新奖的项目,应当是在淮海经济区行政区域(包括淮南市,下同)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的成果,由本区域内单位和个人牵头,主要科研活动应当是在本区域内进行的,可以与域外单位或个人合作。鼓励企业牵头与高校、科研院所进行产学研合作形成的创新成果。
1、基础类科技成果。被提名项目应是在科学研究中取得重大发现、重要理论突破或重要方法创新的原创性成果,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且研究成果具有明确的应用前景,对提高淮海经济区的科技创新能力有重要意义。提供的主要论文论著应当公开发表1年(2018年12月31日前)以上。
2、应用类科技成果。被提名项目应具有突出的技术创新性,在实施技术发明、技术开发、社会公益、重大工程、软科学研究、科学技术普及等项目中,取得关键技术或系统集成上的重要创新成果,在1年(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主要技术应用并且效益显著、为淮海经济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提供的核心知识产权必须已授权。
(二)淮海科技人才奖提名条件
1、淮海科技英才奖。被提名人应为淮海经济区域内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促进科学技术发展中有重大贡献,在科学研究、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中,取得重大科技发明、技术创新者。
2、淮海科普典范奖。被提名人应为在淮海经济区域内长期(20年以上)从事基层科技推广普及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获得重大科技成果者。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一“第七届淮海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四、申报时间与联系方式
1、根据通知要求,我校可申报“淮海科技创新奖”和“淮海科技人才奖”各三项,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3月31日前提交申报书初稿。待学校评选后于4月20前按照“第七届淮海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的申报材料要求提交材料。
2、联系人:刘洪铎 电话:18617800289
科技处
2020年2月23日
附件:1.第七届淮海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淮海科学技术奖(科技创新奖)提名书》填写要求
3.《淮海科学技术奖(科技人才奖)提名书》填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