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近期,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科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联合发布《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报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的通知》(鲁教科处函[2020]6号)。为落实以上文件要求,现面向全校征集科研助理岗位,请依托所承担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根据科研工作开展需要,设立相应科研助理岗位,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请拟设立科研助理岗位人员,将科研助理岗位数目、招聘条件、聘用期限、人员待遇等信息,或者其他意见建议、存在困难等情况,发送至科技处邮箱qsdkyc@163.com 。截止时间:2020年6月10日。
联系人:武楠
联系电话:0537-4456151
科技处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