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老师: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务院令第731号)、《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国科发奖〔2017〕196号)和《淮海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相关老师仔细阅读《关于第八届淮海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评选条件和标准,请符合条件条件人员积极申报。
2.请各申报人按照《通知》要求,于2021年4月1日前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提名书(pdf版和word版)”,发送至qsdkjc@126.com邮箱。学校按照评选条件和标准,组织遴选。
联 系 人:刘洪铎
联系电话:4456153
电子邮箱:qsdkjc@126.com
科学技术处
20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