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为贯彻落实《日照市深化科技改革攻坚若干政策》(日办字〔2021〕26号)、《关于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日政办字〔2021〕53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产业技术创新,引领重点领域科技创新发展,日照市科技局现组织开展2021年日照市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重点研发计划专项项目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日照市自然科学基金专项
(一)支持方向
日照市自然科学基金专项主要用于支持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实现前沿引领技术、关键共性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加强科技人才和团队引进培养,提升我市源头科技创新能力。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仅限申报1项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有1项及以上在研各类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2.项目申报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是项目依托单位正式在职科研人员或聘期能覆盖项目执行期的全职聘用人员,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2)是所申报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具有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能力;
(3)具有所申请项目必需的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和基本条件;
(4)符合《日照市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的规定。
(三)项目类别及要求
1.青年基金项目。支持35周岁以下青年科技人员自主选题,独立开展创新性的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促进青年科技人才快速成长。2021年度该类立项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3万元/项。
具体要求: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技术职称,具有从事基础研究所需的基本能力和条件。
2.优秀青年基金项目。主要支持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发展潜力较大的40周岁以下优秀青年科研人员,促进创新型青年人才的快速成长。2021年度该类立项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项。
具体要求: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须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技术职称,具有从事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3.优秀青年基金(海外)项目。主要支持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发展潜力较大的40周岁以下(拟)来日照工作的海外优秀青年科研人员,促进创新型青年人才的快速成长。2021年度该类立项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项。
具体要求: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须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技术职称。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24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日照工作,或者来日照工作不超过2年,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来日照工作不少于3年。申请人依托单位须为日照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省级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
(四)申报材料(附件1、附件2)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相关证明材料及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等,需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版材料。
1.纸质材料包括:申报书一式2份,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各1份。
2.电子版材料包括:以上表格电子文档和纸质盖章材料扫描件、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相关证明材料一般应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科研成果复印件;主持(参与)过的项目证明材料;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4.各相关单位请将申请材料汇总,将相关材料提交曲阜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处,电子材料发送到邮箱qsdkyc@163.com。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强
邮 箱:qsdkyc@163.com
业务咨询电话:0537-4456151
二、日照市重点研发计划专项
(一)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产业数字化技术、智能制造技术、新材料技术、生物医药技术、农业技术、海洋技术、碳减排技术、公益性科技攻关及软科学项目等领域的技术创新项目(详见申报指南)。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一般建有市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研发平台,具有产学研合作基础,具备实施项目的资金、人才等条件,社会信誉、纳税信用、科研诚信良好。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以及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的项目。
2.项目申报单位研发投入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小于2000万元(含)的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5%(涉农企业不低于3%);2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企业申报的项目原则上须在日照市科技大数据平台进行注册登记。
3.申报项目应符合指南中确定的研究内容。项目创新性较强,目标明确,任务具体,完成时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及产业化指标。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已获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4.牵头申报单位应为项目实施执行主体。同一个项目不得多头重复申报。项目负责人为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组织管理协调能力,项目负责人为非申报单位全职研究人员的,应当与申报单位约定投入申报项目研究工作量占本人工作量的50%以上。作为项目负责人的在研项目和新申报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作为项目主要承担人(项目组成员前3名,不包括项目负责人)的在研项目和新申报项目不得超过3项。
(三)其他事项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可更改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为企业的,自筹经费与申请市级财政资金资助额度之比应当不低于2:1,其他单位不作要求。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强
邮 箱:qsdkyc@163.com
业务咨询电话:0537-4456151
三、申报其他事项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注意事项
1.此次申报仅限日照校区相关老师参与申报;
2.目前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的老师不可参与申报;
3.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附件),确保真实、完整、规范。申报材料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曲阜师范大学科研诚信管理办法》和《日照市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处理。
(二)材料提交
1.申报人填写申报材料(一式2份,A4纸胶装成册)、日照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推荐意见(2份)、科研诚信承诺书(2份)送至曲阜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处审核,同时需提交相关材料电子版(包括申报书、日照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推荐意见、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等)。(材料由各学院科研秘书老师负责收齐,统一交至曲阜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处)
2.依托单位填写 曲阜师范大学,依托单位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付强
手机号:15166170501
电话:0537-4456151
邮箱:qsdkyc@163.com
(三)时间(请老师们务必按照下面的时间将材料送至相关地点):
日照校区请将申报材料于2021年11月21日中午12点前,交至会馆2338室。
曲阜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处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