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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济宁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1-11-23 16:21  

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优化整合创新平台体系新要求,加快提升企业综合创新能力,强化关键核心技术供给,充分发挥创新对新旧动能转换的支撑引领作用,济宁市发改委组织开展2021年济宁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心定义

市工程研究中心是根据科教强市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战略需求,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竞争力、服务制造强市重大战略任务、支撑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为目标,由研究开发能力和综合实力较强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共同设立的创新联合体。市工程研究中心是济宁市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中心主要任务

(一)面向国家、省市重大战略任务、重点工程、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实际需求,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实验研究。

(二)以市场为导向,分析研判产业发展态势及需求,开展具有重要应用价值的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和系统集成, 研制重大装备样机及其关键部件。

(三)实行开放式服务,承接各类主体委托的科研开发及工程化研究任务,为行业提供技术开发及成果工程化的试验、验证环境。推动技术转移和扩散,持续不断地为规模化生产提供成熟的先进技术、工艺及装备。

(四)开展国际、国内技术交流与合作,主持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团体等标准制定,为行业提供工程技术验证和咨询服务,促进行业技术进步。

(五)引进国内外高层次科研人才,培养专业化技术人才,探索人才激励机制,搭建相关行业工程技术研究与管理人才库。

(六)为培育国家和省级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做好储备。

三、申报条件

(一)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重点支持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的互联网+、数字经济、共享经济、平台经济、区块链等前沿产业。

(二)申请单位在本领域技术创新中具有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参与共建单位不少于2家,并与其在产学研用等方面具有密切协同性。

(三)拟申请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科研场地面积应在12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应在600万以上,固定研发人员应不少于40名。

四、有关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编制申请报告(见附件2),此次申报不再提交纸质版材料,请各单位于11月29日前,拟申报济宁市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汇总表EXECL)、项目申请报告PDF发送至科技处邮箱:qsdkyc@163.com

联系人:付强

联系电话:0537-4456151

附件:1.申报济宁市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汇总表

2.济宁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提纲编制模版

3.相关附件证明材料(附件1-16


 

 

附件【附件1:济宁市拟申报2021年市级工程研究中心汇总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2:2021年企业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提纲模版.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相关证明材料附件1-16.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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