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为做好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
1. 2022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
2. 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及有关规定,于2022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联系学校科学技术处申请开户。
2. 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2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3. 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信息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
4.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 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工作进度安排
2月1日前,各申报人需完成申报书初稿撰写,并自行聘请校外专家论证修改,所聘请专家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曾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技处将给予每个项目1000元评审补助,如论证专家为近五年国家基金委会评专家,科技处将给予2000元评审补助(学校不直接将评审费支付给专家,请申请人自行确定合适的评审费数额,并尽早直接支付给专家,学校补助经费将在集中申请期结束后拨付至学院账户后再分配给申请人)。
2月15日前,各学院组织召开项目答辩会(论证会),集中修改申报书,聘请论证专家不少于3人,其中近三年基金委会评专家不少于1人。答辩会日程安排和人员名单请提前报送科技处,科技处负责组织服务,支付专家评审费。
3月7日前,申报人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完成基金申报书正式稿并在基金系统完成提交,打印纸质申报书一式1份提交科技处,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形式审查,审查意见将及时通过报送系统反馈申报人。
3月18日前,科技处将全部申报材料报送国家基金委。
我校信息系统填写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7日10:00,请申请人在此时间前在线提交申请书,并打印1份申请书 (正反面打印,简单装订,纸质版材料用于学校形审及专家外审,不提交国家基金委)、形式审查明细表(本人及学院科研秘书签字,一式1份,见附件1)、申请书外审证明材料(包括外审专家个人信息表附件3,论证修改痕迹截图等)送至单位科研秘书,由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后于3月7日前送至科技处(曲阜校区送至科技楼504室,日照校区送至会馆2338室)。因涉及形式审查、外审等方面的事宜,请老师们务必按时完成电子稿网上提交及纸质申请书的报送,以免耽误学校整体的报送进度。
联系人:付强
联系电话:0537-4456151
邮箱:qsdkyc@163.com
科学技术处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