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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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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推荐2022年度济宁市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2022-10-11 09:29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提升我市应用基础研究能力和水平,根据《济宁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启动2022年济宁市重点实验室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申请新建市重点实验室须为已运行和对外开放的各类实验室,并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指南,从事应用基础研究或共性技术研究;在研究方向上,应符合济宁市经济与科技发展战略,重点解决地方经济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

2.研究实力强,在本领域有代表性,有能力承担国家、省、市科研任务;

3.初步形成良好的学术研究氛围和较为完善的科研管理制度;

4.具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科研队伍,固定研究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人员不低于三分之一;

5.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人员与用房集中,实验室面积应在5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总值应在500万元以上,在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上共享不少于20台套。

6.依托单位能为实验室提供后勤保障及相应经费等配套条件,保证实验室科研工作和开展国内外学术合作交流的基本需要。

二、认定方式

按照《济宁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规定实施。济宁市重点实验室本着“成熟一家、认定一家的原则,采取个别推荐、专家论证、批准筹建、验收挂牌工作流程建设和认定。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编写《济宁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报书》(附件2),并提交相关附件和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四、报送方式及要求 

各学院请于10月25前将申报材料及推荐汇总表(附件1)一式二份报送至科学技术处502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wangx@qfnu.edu.cn

联系人:王秀

联系方式:4456153


 

 

附件【附件1 2022年度济宁市重点实验室申报汇总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 济宁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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