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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互联网+教育”应用研究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2-12 10:17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科学研究在决策支持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我省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经研究,决定开展“互联网+教育”应用研究基地(以下简称“研究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地建设要求

(一)建设目标。通过开展“互联网+教育”应用研究,解决制约“互联网+教育”实践的短板和瓶颈,推进互联网及其衍生的相关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为教育的数字化转型以及智能化、个性化的终身学习教育体系提供专业支撑和技术保障。

(二)基地任务。研究基地围绕国家和山东省的教育信息化发展战略需求,聚焦互联网与教育融合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制定研究计划和发展规划,开展“互联网+教育”发展战略与对策、理论与实践创新研究。每年应至少完成一项省教育厅委托的专项研究任务,提供不少于4篇研究领域发展动态信息和不少于3份专题研究报告。

(三)保障与管理。申报单位要建立明确的管理体制,人、财、物相对独立,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研究人员和行政工作人员,经费专户管理。保障基地专用办公场所及必要的办公设备,根据建设需要配套专项经费。

研究基地每五年为一个建设周期,周期内实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且整改不到位的,取消下一年度项目申报资格;连续三年考核不合格的,撤销基地资格。

二、基地申报要求

(一)具有法人资格的各高等学校、教育科学研究机构均可申报。鼓励联合申报,即一个单位牵头、多个单位合作,如高校与中小学联合,研究机构与高校联合,高校与企业联合等。

(二)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和支持教育信息化工作,建有完善的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和推进机制,有明确的教育信息化职能部门。

(三)申报单位应具备较好的信息化基础设施条件,坚持教育教学研究,在“互联网+教育”方面已开展实践探索且发展思路清晰,目标、任务合理,政策、资金等保障措施有力。

三、申报流程

(一)填报《山东省“互联网+教育”应用研究基地申报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支撑材料。

(二)请各申报单位于2023年2月24日前将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五份)报送至科技楼502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angx@qfnu.edu.cn

联系人:王秀

联系方式:4456153

附件【附件+山东省“互联网+教育”应用研究基地申报书.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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