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有关专利权人:
根据《济宁市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济市监字〔2022〕74号)规定,现开始针对2022年度济宁市级授权发明专利资助工作开始收集材料进行申报,有关要求具体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专利权利人为曲阜师范大学,专利授权公告日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国内授权发明专利、国外授权发明专利(非已转让专利)。两个及以上专利权人,在签署《专利权共有人同意书》基础上,仅一个专利权人可申报资助资金。
二、资助标准
1.国内授权发明专利
已经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最高不超过2000元/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官费的50%);其中,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授权发明专利,最高不超过5000元/件。
2.国外授权发明专利
已经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最高不超过10000元/国家(每件专利最多资助五个国家)。
以上授权发明专利资助对象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资助总额不得高于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费用的50%;涉及转让的国内外授权发明专利不予资助。
三、申报方式
由专利权利人向我校科学技术处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科学技术处整理并审核申报材料后,报市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
四、提交的材料
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资助
1.《济宁市专利一般资助申请表》1份;
2.专利证书首页复印件1份;
3.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科技处统一申请);
4.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费用凭证复印件
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
1.《济宁市专利一般资助申请表》1份;
2. 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1份;
3. 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科技处统一申请);
4. 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费用凭证复印件
5. 发明专利证书应附带证书译文,对出具证书译文的机构不作要求,但要保证译文的真实性;否则无效。
各单位收齐资料统一上交,材料清单:申请表(申请金额可以不填写)、汇总表(金额为官费收据额的50%)、专利证书、官方费用凭证(申请费、印刷费、实质审查费、第一年年费、附加费、复审费等国知局收据,缴费凭证收款方应是国家知识产权部门,代理机构收款收据不作为资助凭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电子稿发指定邮箱,主题:***申请济宁市发明专利资助,两个及以上专利权人的发明专利资助务必提供《专利权共有人同意书》签字纸质材料。
五、受理时间
即日起工作日期间均受理申报材料,2月28日申报截止。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0537-4456139
邮 箱:308394182@qq.com
地 址:曲阜师范大学科技楼502
附件 1. 济宁市专利一般资助申请表
2. 济宁市授权发明专利资助汇总表
3. 专利权共有人同意书
曲阜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处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