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机构设置 | 科技平台 | 科技成果 | 学术交流 | 科技协会 | 科技政策 | 科技党建 | 科研诚信 
热点新闻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申报推荐济宁市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2023-04-21 11:25 朱年磊 


各有关单位:

深入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提升济宁市应用基础研究能力和水平,根据《济宁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济宁市启动2023年第一批济宁市重点实验室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申请新建市重点实验室须为已运行和对外开放的各类实验室,并满足下列条件:

1. 符合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指南,从事应用基础研究或共性技术研究;在研究方向上,应符合济宁市经济与科技发展战略,重点解决地方经济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

2. 研究实力强,在本领域有代表性,有能力承担国家、省、市科研任务;

3. 初步形成良好的学术研究氛围和较为完善的科研管理制度;

4. 具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科研队伍,固定研究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人员不低于三分之一;

5. 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人员与用房集中,实验室面积应在5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总值应在500万元以上,在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上共享不少于20台(套);

6. 依托单位能为实验室提供后勤保障及相应经费等配套条件,保证实验室科研工作和开展国内外学术合作交流的基本需要。

二、认定方式

按照《济宁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规定实施。济宁市重点实验室本着“成熟一家、认定一家”的原则,采取“个别推荐、专家论证、批准筹建、验收挂牌”的工作流程建设和认定。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编写《济宁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报书》,并提交相关附件和证明材料,胶订成册,一式两份。

四、报送方式及要求

428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盖章汇总表报送至科技楼502,同时将电子版(申报表word版以及申报表和附件集成PDF版)发送至308394182@qq.com

咨询电话:0537-4456139  0537-3379709


                                    科学技术处

                                   2023年4月21日



附:1. 2023年度第一批济宁市重点实验室申报汇总表

2. 济宁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


附件【附件2++济宁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报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2023年度第一批济宁市重点实验室申报汇总表.doc已下载
关闭窗口
国家基金委 省基金 省教育厅 学校

版权所有:曲阜师范大学科技处   CopyRight 2018  邮编:273165  地址:山东省曲阜市静轩西路57号  电话:0537-4456151

鲁公网安备37088102000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