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工作需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现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聘49名流动编制工作人员。
一、选聘岗位与岗位职责:
(一)流动编制业务主管(5名):
1.办公室(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监督二处流动编制业务主管1名;
2.计划与政策局发展战略处流动编制业务主管1名;
3.计划与政策局学科政策处流动编制业务主管1名;
4.国际合作局外事计划处流动编制业务主管1名;
5.国际合作局欧洲处流动编制业务主管1名。
岗位职责:
1.参与政策调研,协助拟订、修改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2.承担有关业务工作的组织实施与沟通协调等工作;
3.承担文字起草、信息咨询等业务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流动编制项目主任(44名):
1.数学物理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2.数学物理科学部数学科学处代数几何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3.数学物理科学部力学科学处动力学与控制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4.数学物理科学部物理科学一处光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5.数学物理科学部物理科学二处理论物理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6.化学科学部化学科学三处材料化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7.化学科学部化学科学四处测量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8.化学科学部化学科学四处药物化学生物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9.生命科学部生物学二处遗传学与生物信息学(Ⅱ)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10.生命科学部生物医学科学处神经科学与心理学(Ⅱ)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11.生命科学部交叉融合科学处分子生物学与生物技术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12.生命科学部环境与生态科学处林学与草学(Ⅱ)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13.生命科学部农学与食品科学处食品科学(Ⅱ)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14.生命科学部农业动物科学处畜牧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15.地球科学部地球科学二处石油天然气地质学、古生物学、地层学与沉积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16.地球科学部地球科学三处环境土壤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17.地球科学部地球科学三处大地测量学和空间物理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18.地球科学部地球科学五处气象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19.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20.工程与材料科学部材料科学一处无机非金属材料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21.工程与材料科学部材料科学二处高分子功能材料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22.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工程科学一处能源与动力工程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23.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工程科学二处机械设计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24.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工程科学三处环境工程(Ⅱ)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25.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工程科学三处海洋工程(Ⅱ)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26.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工程科学四处土木工程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27.信息科学部信息科学一处电子与科学技术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28.信息科学部信息科学二处机器学习与大数据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29.信息科学部信息科学三处机器人学与智能系统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30.信息科学部信息科学四处光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31.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一处呼吸科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32.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一处循环科学(Ⅱ)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33.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二处内分泌科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34.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二处眼科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35.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三处神经病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36.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四处生殖医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37.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六处感染科学/检验医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38.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七处肿瘤科学(Ⅲ)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39.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七处肿瘤科学(Ⅵ)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40.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十处中医学(Ⅲ)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41.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十处中西医结合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42.交叉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43.交叉科学部交叉科学一处物质科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44.交叉科学部交叉科学三处生命科学与健康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岗位职责:
1.承担所负责领域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初步审查、组织评审、监督实施、成果管理等工作;
2.组织拟订所负责领域的优先资助领域、学科发展战略和年度基金项目指南等;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选聘条件:
(一)作风正派,廉洁公正,能够热心服务科学基金事业;
(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任职3年以上;
(三)具有选聘岗位相关领域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与工作背景,科学处流动编制项目主任岗位应聘人选还应熟悉本领域国际前沿与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学术敏感性和学术判断力;
(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五)能够保证聘用期间全时、全职在基金委工作;
(六)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5周岁。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一)与自然科学基金委及其直属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二)正在申请或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尚未确定是否获得资助的;
(三)曾担任过流动编制工作人员但离任不满2年的。
三、聘用期限和待遇:
(一)聘期一般为2年(含试用期2个月)。流动编制工作人员一经聘用,由基金委人事局与本人及其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协商,三方签订聘用协议。
(二)有关待遇:
1.流动编制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仍由原单位发给,聘用期间在基金委享受流动编制工作人员岗位津贴;
2.享受自然科学基金委正式工作人员同等的因公出差(出国)、参加各种学术研讨与交流活动、有关培训、国家规定的年休假、探亲假、产假、婚丧假、办公条件保障以及有关福利待遇。
四、重要说明:
(一)详细了解基金委组织机构、工作职责等有关情况,请访问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查询;
(二)担任流动编制工作人员期间,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各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三)由于基金委条件有限,京外聘用者请自行解决住房、交通等问题;
(四)本岗位不接收应届毕业生(含硕士、博士)和博士后。
五、报名方式:
报名请通过基金委公开招聘系统进行注册并在线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流动编制工作人员应聘表》(网址:http://hr.nsfc.gov.cn),在线填写申请表后点击“保存草稿”,并点击“打印申请表”(勿点击“提交申请”),打印后本人签字,联系科技处盖章,将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扫描成PDF文件上传至招聘系统,并点击“提交申请”。通过简历筛选进入面试答辩的申请人,在面试答辩时需携带并提交申请表原件。
报名截止后,基金委相关部门组成的聘任工作小组研究确定面试人选后,公开发布面试人选公告,同时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面试答辩。未能进入面试的人选,基金委不另行通知,请相关老师关注。
截止日期:2023年11月27日16:30(截止时间后无法提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强
联系电话:0537-8933172
科学技术处
2023.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