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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学校科技服务社会种子基金项目的通知
2023-11-10 08:38  

各单位及个人:

根据学校《科技服务社会种子基金管理办法》(校字〔2023〕43号)等文件规定,加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鼓励科研工作者开展市场导向型成果研究,学校设立科技服务社会种子基金(以下简称“种子基金”)。现将开展学校科技服务社会种子基金项目推荐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项目应以市场为导向,着力推进基础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技术集成应用创新,促进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装置及其系统等的研发和应用示范。

重点支持以下项目: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科学、技术路线可行、市场需求迫切,并且在较短时间内经过应用开发可为相关企事业单位带来良好市场收益的项目。

优先资助以下项目: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需求、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的技术项目。

学校本年度预算基金约100万元,拟资助5-10项,具体根据申报情况择优资助。评选方式按照《科技服务社会种子基金管理办法》执行。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我校在职教师,具有科研背景,依托学院进行申报,不可独立申报。

(二)项目申请者应是项目实际主持人,所申请项目不得是已经产生知识产权许可或者转让的成果、项目。

(三)项目应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具有前期工作基础。项目实施期应为1-3年。请勿申报已完成的项目。

(四)鼓励跨学科联合申报,鼓励“产学研用”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创新。

(五)项目申请人应就拟申请项目与企业签订合作意向书。

(六)种子基金资助项目的评选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市场、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采取“自主申请、择优资助” 的方式进行。

三、其他注意事项

将加盖依托学院公章的申报书一式3份于11月24日前统一提交学校技术转移中心(行政1号楼314室)。以上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wangx@qfnu.edu.cn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秀

联系电话:0537-8933178

电子邮箱:wangx@qfnu.edu.cn

附件:1、科技服务社会种子基金管理办法

      2、曲阜师范大学科技服务社会种子基金申报书


技术转移中心

2023年11月10日


附件【科技服务社会种子基金管理办法.pdf已下载
附件【曲阜师范大学科技服务社会种子基金申报书.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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