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发挥重大科技成果、人才、团队在创新驱动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带动作用进一步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氛围,持续增强我市科技创新策源能力现针对科技创新成果、人才、团队开展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1. 评选个人:“十佳”科技创新人才;
2. 评选集体:“十佳”科技创新成果、“十佳”科技创新团队。
二、评选标准和程序
1. 具体评选标准见附件1
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分别进行评议择优确定 "十佳" 科技创新人才、成果、团队。
三、推荐申报
申报人或申报团队填写“申报材料”(附件2、3、4),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于2024年4月23日下午4点前报送至邮箱peipeiluo@qfnu.edu.cn,涉密成果、人才、团队按保密要求收集报送。
联系人:罗佩佩 联系电话:0537-8933175
附件:
1. “十佳”科技创新成果、人才、团队评选标准
2. “十佳”科技创新成果申报表、信息汇总表、应用证明(参考格式)
3. “十佳”科技创新人才申报书、申报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
4. “十佳”科技创新团队申报书、申报表、信息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