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持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根据《济宁市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启动2024年济宁市重点研发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和支持方式
项目支持领域见《2024年济宁市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指南》(附件1)。本年度项目按照《济宁市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济科字〔2023〕53号)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以竞争择优、“组阁揭榜”等形式组织实施。
二、申报条件
1. 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3年(以项目任务书约定为准);项目第一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第一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
2. 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负责。经审核发现申报材料不实的,不得参与项目评审并记入信用档案。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状况,不存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无“绿色门槛”制度不予支持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3. 项目须按期结题验收,确保实现预期目标,并按照规定要求提交科技报告。
4. 2023年度已立项的市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承担企业、累计2项以上市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未按期验收的企业,不得参与此次计划申报。高校、科研机构上述限制对象为同一项目负责人。
三、申报流程及要求
1. 项目申报。申报负责人下载填写《济宁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封皮盖章,主管部门为曲阜师范大学。
2. 于10月30日17:00前报科学技术处1号办公楼314房间,同时填报济宁市重点研发计划汇总表,并将汇总表和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fsdkyc@qfnu.edu.cn(PDF格式),逾期不再受理。
3.项目实施期限:2024年12月-2026年12月。
四、联系人
付强 联系电话:0537-8933172
科学技术处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