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日照市科技创新成果评定办法》(日政发〔2022〕11号)的有关规定和上级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度日照市科技创新成果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范围
市科技创新成果评定旨在推选出近两年在基础研究、发明创造、技术开发与推广、社会公益等领域中涌现出的优秀科技创新成果:
(一)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创见,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创新,在数据收集和综合分析上有创造性和系统性的贡献,并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的成果;
(二)在技术发明项目中,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品种及其系统,在技术上有较大的创新,实施后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成果;
(三)在实施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社会效益、重大工程建设和科学化管理等项目中,有重大科学技术创新,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成果;
(四)在实施社会公益类项目中,取得科学技术基础性和社会公益性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创新成果,并经实践检验和应用推广,创造了显著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
(五)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完成重大技术创新,保障工程达到省内外先进水平,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的。
二、时间安排
11月22日前,请有意向参与本次评奖老师提交技创新成果提名书电子版1份、公示内容表格1份,发送至邮箱peipeiluo@qfnu.edu.cn。
11月25日-11月29日,择优评选6项成果并完成单位公示。
11月30日前,按要求提交电子版提名书,发送至rqq_517@163.com。
12月2日前,按要求提交纸质版提名书(签字盖章)、创新成果汇总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至日照校区S楼421。
具体审核要求见附件1。提名书相关材料报送格式要求见附件2。公示内容表格见附件3。
三、联系方式
(一)科学技术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933175(罗佩佩)
电子邮箱:peipeiluo@qfnu.edu.cn
(二)日照曲阜师范大学技术转移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13518619963 (任倩倩)
电子邮箱: rqq_517@163.com
四、注意事项:
1.提名市科技创新成果不能使用往年获评项目(包括省、市科技奖)使用过的论文、论著、专利等作支撑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
2.支撑项目主要科技创新、客观评价及完成人学术贡献的纸质证明材料原则上不超过20页。
3.请严格按照《日照市科技创新成果填报要求》和《〈日照市科技创新成果提名书〉填写说明》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附件:
1、日照市科技创新成果提名推荐要求
2、日照市科技创新成果提名书相关材料
3、公示内容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