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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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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日照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和中期报告的通知
2024-11-20 09:09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日照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日照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和中期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

请符合结题验收条件项目的负责人参照《日照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相关程序办理结题手续,撰写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和编制项目经费决算(附件2需提前联系财务处贺馨老师确认填报是否正确后再打印提交填写《日照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3)。

项目结题采取同行专家评议方式对项目完成立项任务书规定的各项工作情况进行评价着重评价成果科学价值、学术水平和影响力以及研究工作质量。超过三分之二的专家同意结题的视为通过结题否则视为结题不通过。对未通过结题的项目市科技局根据专家建议作出完善工作后重新提交或终止项目的处理意见。

对于因故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填写《日照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4),说明项目执行过程和不能结题的原因经依托单位、推荐部门审查后向市科技局提出延期或终止申请。项目延期一般不超过一次延长期不超过12个月。

二、中期报告

对实施周期2年以上、当前不符合结题验收条件的项目执行项目执行情况中期报告制度。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要求报告项目中期执行情况

中期报告应对照项目任务书所规定的年度目标完成情况,主要内容包括:研究工作主要进展和阶段性主要成果(人才、论文、专利、奖励、获得其他市级以上项目情况);下一年度研究计划;当前经费使用情况与后续经费预算存在问题;建议及需要说明的情况等。

三、提报材料

结题验收材料包括项目结题报告、项目经费决算、日照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等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版材料。

1.纸质材料包括:项目结题报告及附件材料、项目经费决算一式2份,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各1份。

2.电子版材料包括:以上表格电子文档、相关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和时间安排

1.项目负责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撰写项目结题报告和编制项目经费决算,同时整理项目经费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备查。

3.申报材料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日照市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处理。

20241210日前,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C楼906(刘老师处),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qfsdkyc@qfnu.edu.cn。

五、联系方式

强 电话:0537-8933172 邮箱:qfsdkyc@qfnu.edu.cn

科学技术处

2024年11月20日

附件【日照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docx已下载
附件【日照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决算表.docx已下载
附件【日照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xlsx已下载
附件【日照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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