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日照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日照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和中期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
请符合结题验收条件项目的负责人参照《日照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相关程序办理结题手续,撰写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和编制项目经费决算(附件2)(需提前联系财务处贺馨老师确认填报是否正确后再打印提交),并填写《日照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3)。
项目结题将采取同行专家评议方式,对项目完成立项任务书规定的各项工作情况进行评价,着重评价成果科学价值、学术水平和影响力以及研究工作质量。超过三分之二的专家同意结题的视为通过结题,否则视为结题不通过。对未通过结题的项目,市科技局将根据专家建议,作出完善工作后重新提交或终止项目的处理意见。
对于因故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填写《日照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4),说明项目执行过程和不能结题的原因,经依托单位、推荐部门审查后向市科技局提出延期或终止申请。项目延期一般不超过一次,延长期不超过12个月。
二、中期报告
对实施周期2年以上、当前不符合结题验收条件的项目,执行项目执行情况中期报告制度。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要求,报告项目中期执行情况。
中期报告应对照项目任务书所规定的年度目标完成情况,主要内容包括:研究工作主要进展和阶段性主要成果(人才、论文、专利、奖励、获得其他市级以上项目情况);下一年度研究计划;当前经费使用情况与后续经费预算存在问题;建议及需要说明的情况等。
三、提报材料
结题验收材料包括项目结题报告、项目经费决算、日照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等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版材料。
1.纸质材料包括:项目结题报告及附件材料、项目经费决算一式2份,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各1份。
2.电子版材料包括:以上表格电子文档、相关证明材料等。
四、注意事项和时间安排
1.项目负责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撰写项目结题报告和编制项目经费决算,同时整理项目经费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备查。
3.申报材料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日照市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处理。
2024年12月10日前,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至C楼906(刘老师处),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qfsdkyc@qfnu.edu.cn。
五、联系方式
付强 电话:0537-8933172 邮箱:qfsdkyc@qfnu.edu.cn
科学技术处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