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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曲阜师范大学第十届学术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2025-06-15 14:02  


教学及科研单位:

根据《曲阜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选举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委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学术委员会人员构成及条件

1. 校学术委员会人数为35人左右的单数,含一定比例45岁以下(含45岁)的青年教师。

2. 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分为当然委员、推选委员和提名委员。学校校长、分管学术的副校长和与学术密切相关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当然委员;推选委员自下而上民主推荐产生;提名委员由校长从学校知名学者中提名产生。

3.学术委员会成员的基本条件(1)具有教授及其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守宪法法律;(3)学术造诣深,学术声望高;(4)公道正派,责任心强;(5)学风端正,治学严谨;(6)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学术委员会委员职责。

二、学术委员会委员产生范围及流程

1.当然委员由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提名委员由校长名确定,填写候选人推选表格。

2.推选委员主要从学校教学机构科研机构产生。其中教学机构推选2名科研机构推选1名,其中至少1人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院(学部)主要负责人。

3.推选委员由以上各单位自行组织、民主推荐产生。其中教学机构须经过教授委员会审议,之后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上报人选,填写候选人推荐表格附件

4.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无误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校内公示后,印发聘任文件。

三、时间进度安排

1.6.16——6.20教学科研单位推荐候选委员;学校确定然委员和提名委员。

2.6.20——6.25:校长办公会审议候选人

3.6.25——6.30:召开新一届学术委员会会议

、推选纪律要求

请各基层单位严格按照学校章程及本通知要求开展推选工作,禁止破坏民主原则、影响选举公正的行为产生。

五、材料报送要求

6月20日16:00前纸质版材料盖章签字后分别交至科技处和社科处,电子版材料理工科单位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qfsdkyc@qfnu.edu.cn ;人文社科单位发送至社科处邮箱:qushidasifu@qfnu.edu.cn

联系人: 科技处朱年磊   8933179

         社科处司甫     8933976



科学技术处   社会科学处

2025年6月15日


附件【学术委员会章程.pdf已下载
附件【关于成立第九届学术委员会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曲阜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候选人推荐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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