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和科研团队:
根据日照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市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价与申报工作的通知》(日科字〔2025〕21号)要求,为做好我校承担的日照市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价及新实验室申报工作,推动校级科技创新平台规范化建设与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与对象
(一)绩效评价(验收)对象
我校2018年以来获批建设的日照市重点实验室(具体名单见附件1),其中建设期满的实验室需同步完成验收工作。
综合绩效评价:
日照市智能控制技术重点实验室(2018年组建,主管部门为市直,工学院牵头);
日照市国土空间规划与生态建设重点实验室(2018年组建,主管部门为市直,地理与旅游学院牵头);
日照市大数据与智能计算重点实验室(2018年组建,主管部门为市直,计算机学院牵头);
日照市康复与护理智能机器人重点实验室(2020年组建,主管部门为市直,工学院牵头);
学校为主管部门。
(二)新申报对象
符合《日照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日科字〔2025〕21号)申报条件,依托我校建设、在某一研究领域具备较强科研基础、人才队伍及硬件条件,且未获批市级重点实验室的科研团队或研究平台。
学校为主管部门。
二、工作流程与时间安排
1.绩效评价(验收)
材料撰写与提交(2025年10月30日-11月5日),各实验室依托单位(相关学院)组织实验室团队,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日照市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价报告》(附件2,简称《评价报告》)、《日照市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价数据汇总表》(附件3,简称《数据汇总表》)(评价时间段为重点实验室成立以来;评价报告后附支撑材料,胶钉在一起,白色亮皮封皮,内容为报告首页,去掉“附件2”),依托单位审核、签字盖章。
2.新申报
申报材料撰写与提交(2025年10月30日-11月5日)申报单位(相关学院/部门)组织申报团队填写《日照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报书》(附件4,简称《申报书》)(申报书后附支撑材料,胶钉在一起,白色亮皮封皮,内容为申报书首页,去掉“附件4”),申报单位作为依托单位,负责对申报材料审核、推荐,签字盖章。
3. 11月6日前,各实验室将《评价报告》《数据汇总表》或者《申报书》电子版(word版)发送至邮箱308394182@qq.com.cn,11月10日前盖章纸质版(一式1份,需实验室负责人签字、依托单位(牵头学院)盖章)送至办公楼1#314。
联系电话:0537-8933179,邮箱:308394182@qq.com
附件:
2025年度日照市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价名单
日照市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价报告
日照市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价数据汇总表
日照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报书
曲阜师范大学科技处
2025年10月29日